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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譯文僅供參考。如有歧異,以英文版本為準。

GRABLO 隱私權政策

生效日期:2026 年 5 月 7 日(原始生效日為 2025 年 8 月 8 日;付款記錄相關條款之修訂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

本政策之目的

我們致力於尊重並保護使用者之隱私權。本隱私權政策(以下稱「本政策」)說明 Grablo Inc. 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稱「Grablo」或「我們」)於您使用本服務時,如何蒐集、利用、分享及保護您的個人資料。本政策未另行定義之用語,依我們的服務條款所定之意義解釋。Grablo 係依大韓民國法律設立之公司。

摘要

簡而言之:

  • 我們僅蒐集最低限度之個人資料,主要為帳號資料、社群登入資料、您建立之內容,以及運作特定功能所需之資訊
  • 我們不會讓您的語音/音訊經過我們的伺服器(TTS/STT 呼叫係由您的控制器使用您自己的金鑰,直接傳送至第三方提供者)
  • 我們不會在應用程式資料庫中儲存您的 IP 位址、瀏覽器或裝置指紋
  • 我們不使用任何分析或廣告追蹤工具(不使用 Google Analytics、Sentry 或類似工具)
  • 我們不會出售您的個人資料
  • 我們不會儲存原始付款憑證(信用卡號碼或銀行帳戶號碼);付費服務之款項由外部金流服務提供者處理,我們僅保存最低限度之交易記錄
  • 我們遵守韓國《個人資訊保護法》(PIPA),並於適用時遵守歐盟/英國 GDPR 及美國各州隱私法規(CCPA/CPRA 及類似法規)

1. 本政策之適用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 Grablo 服務(以下稱「本服務」)之所有使用者,包括 grablo.co、我們的行動應用程式、Grablo 控制器軟體,以及作品庫與社群服務。您存取或使用本服務,即表示您確認已閱讀本政策。

2. 我們蒐集之個人資料

2.1 您提供之資訊

  • 電子郵件地址(必填)
  • 姓名(必填)
  • 密碼(以帳號密碼註冊者必填;以 bcrypt 單向雜湊方式儲存)
  • 社群登入資料(僅限您選擇使用 Google、Naver、Kakao 或 Apple 登入時):經您同意後由該提供者提供之識別碼(externalId)、電子郵件、姓名(或暱稱),以及提供者回傳時之重新整理權杖(refresh token,用於維持您的登入狀態)
  • 選填:個人資料大頭貼(由您上傳,最大 5 MB)、行銷訊息同意標記

2.2 您建立之內容

  • 專案資料:區塊程式、邏輯、儀表板設定
  • 作品庫/社群使用者貼文:標題、說明、附加圖片(封面/縮圖)、留言、按讚、書籤
  • 專案分享:您透過電子郵件分享時之收件者電子郵件地址
  • 客服諮詢

2.3 僅於使用特定功能時處理之資訊

  • 推播權杖(Android 為 FCM,iOS 為 APNs):僅限您安裝行動 App 並允許通知時
  • TURN 流量用量:您使用 WebRTC P2P 影像串流時,用於用量管理之累計位元組數(每月重設)
  • 用量計數器:已使用之檔案儲存空間/專案數量
  • 付款記錄:僅限您購買付費服務時,包括所購買之商品(訂閱方案或付費範本)、金額與幣別、付款時間、付款方式類型、金流服務提供者之交易識別碼與定期扣款識別碼,以及退款/取消記錄。原始付款憑證(信用卡號碼或銀行帳戶號碼)由金流服務提供者處理,Grablo 絕不蒐集或儲存。

2.4 因服務運作而產生之資訊

  • 登入工作階段及 Cookie(參見第 14 條):用於維持您的登入狀態並記住偏好設定
  • 帳號活動時間記錄(最後登入、密碼變更)
  • 使用者偏好設定(語言、主題、最後造訪之專案、我的最愛)

2.5 敏感性資料及生物特徵資料

  • 我們不會在伺服器上蒐集特種個人資料(敏感性或生物特徵資料)。
  • 若您於控制器上使用 AI 分析功能(人臉辨識、指紋等),登錄資料係於您的控制器本機建立及儲存,不會傳送至 Grablo。

2.6 我們「不」處理之資訊

  • 語音/音訊資料:TTS(文字轉語音)及 STT(語音轉文字)呼叫係由您的控制器使用您自己的 API 金鑰,直接傳送至第三方提供者(例如 Google Cloud、OpenAI、ElevenLabs)。音訊絕不經過 Grablo 伺服器,亦不會留存記錄。
  • IP 位址、瀏覽器指紋、裝置識別碼:不會儲存於我們的應用程式資料庫。
  • 分析/廣告追蹤:不使用 Google Analytics、Sentry 或類似工具。
  • 位置資料:不蒐集。
  • 原始付款憑證:信用卡號碼及銀行帳戶號碼由外部金流服務提供者處理,Grablo 絕不儲存(參見第 2.3 條「付款記錄」)。

2.7 瀏覽器與控制器之間的通訊

您的瀏覽器與控制器裝置之間的通訊資料不會經過或儲存於 Grablo 伺服器。無法直接連線時,WebRTC P2P 影像可能透過 Cloudflare TURN 中繼;信令(SDP/ICE 中繼資料)則透過我們的 MQTT 代理伺服器交換(參見第 8 條)。

3. 我們蒐集個人資料之方式

  • 直接向您蒐集(註冊、編輯個人資料、社群登入、發佈內容、客服諮詢)
  • 於您選擇社群登入時,自第三方身分提供者取得(Google/Naver/Kakao/Apple)
  • 因服務運作而產生(工作階段、Cookie、偏好設定狀態)

4. 處理之目的及法律依據

目的 GDPR 第 6 條依據 韓國 PIPA 依據
帳號之建立及管理;使用者識別;服務提供(專案資料託管、作品庫、推播通知、專案分享) 履行契約(第 6(1)(b) 條) PIPA 第 15 條第 1 項第 4 款:契約
客戶支援、交易相關通訊 履行契約(第 6(1)(b) 條) PIPA 第 15 條第 1 項第 4 款
服務安全、防止詐欺、防範濫用、解決爭議 正當利益(第 6(1)(f) 條)/法定義務(第 6(1)(c) 條) PIPA 第 15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6 款
遵循法定義務 法定義務(第 6(1)(c) 條) PIPA 第 15 條第 1 項第 2 款
行銷通訊(電子報、活動邀請) 同意(第 6(1)(a) 條):另行取得且得隨時撤回 PIPA 第 15 條第 1 項第 1 款

我們不會進行會產生法律效果或類似重大影響之自動化決策,亦不會為行銷目的進行個人剖析。

5. 我們分享個人資料之方式

5.1 我們不出售個人資料

我們不會出售、出租或交易您的個人資料。依《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CPA/CPRA)及美國其他州之類似法律,我們不會為跨情境行為廣告目的「出售」或「分享」個人資料。

5.2 服務提供者(受託處理者)

為運作本服務,我們會與第 8 條所列之第三方受託處理者分享資訊。各受託處理者均依契約負有義務,僅得依我們的指示處理個人資料,並應予以保護。

5.3 依法揭露

於法律、法院命令或主管機關要求時,或為保護權利、安全及財產,我們得揭露個人資料。

5.4 營業移轉

Grablo 如涉及合併、收購、資產出售或類似交易,個人資料得於負有保密義務並遵守適用法律之前提下移轉。

5.5 彙整/去識別化資訊

我們得分享無法識別任何特定個人之彙整或去識別化資訊。

6. 個人資料之保存期間

類別 保存期間
帳號資訊 保存至帳號刪除時,其後立即刪除
專案資料及使用者貼文 保存至您刪除或關閉帳號時
推播權杖 保存至權杖到期或於登出時取消註冊
個人資料大頭貼/貼文圖片(Cloudflare R2) 保存至您刪除相關記錄時
TURN 用量計數器 累計;每月於帳號建立之對應日重設
防範濫用記錄 帳號刪除後最長 1 年
備份副本 相關記錄刪除後最長 90 天
消費者申訴及爭議處理記錄 3 年(韓國《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
契約及撤回要約之記錄 5 年(韓國《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
價款支付及商品/服務供應之記錄 5 年(韓國《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
電子金融交易記錄 5 年(韓國《電子金融交易法》)

7. 您的權利

依適用法律(韓國 PIPA、歐盟/英國 GDPR、CCPA/CPRA 及類似法律),您享有下列權利:

  • 查閱權:取得我們所持有關於您之個人資料副本
  • 更正權:更正不正確或不完整之資料
  • 刪除權:刪除您的資料,但法定保存之例外情形除外
  • 限制處理權:於特定情形下限制資料之處理
  • 拒絕權:對基於正當利益之處理(包括直接行銷)表示拒絕
  • 可攜權:以結構化、通用且機器可讀之格式取得您的資料
  • 撤回同意:以同意為法律依據者,得隨時撤回(不影響撤回前已進行之處理)
  • 不受自動化決策拘束:不受僅基於自動化處理而產生法律效果或類似重大影響之決策拘束(我們目前未進行此類自動化決策)
  • 申訴權:得向您居住國之監管機關提出申訴(於韓國為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 PIPC,www.pipc.go.kr)

如欲行使上述權利,請透過 support@grablo.co 與我們聯絡。我們將於適用法律規定之期限內回覆(依韓國 PIPA 一般為 10 日,依 GDPR 為 30 日)。我們得核實您的身分。

8. 我們使用之受託處理者

受託處理者 目的 處理之資料類別 國家 保存期間
Cloudflare, Inc. 圖片儲存(R2)及 WebRTC TURN 中繼 上傳之圖片(大頭貼、貼文封面);TURN 工作階段中繼資料 美國/全球邊緣節點 R2:保存至記錄刪除時/TURN:處理完畢後不予保存
Google LLC(Firebase) Android 推播通知(FCM) 推播權杖、通知中繼資料 美國 保存至權杖到期或取消註冊時
Apple Inc.(APNs) iOS 推播通知 推播權杖、通知中繼資料 美國 保存至權杖到期或取消註冊時
Namecheap, Inc.(PrivateEmail) Grablo 寄出之電子郵件(註冊驗證、密碼重設等) 收件者地址、郵件內文 美國 寄送完成後不予保存
Google LLC Google 社群登入 OAuth 識別碼、電子郵件、姓名、重新整理權杖 美國 保存至帳號刪除或解除社群登入連結時
NAVER Corp. Naver 社群登入 OAuth 識別碼、電子郵件、姓名 大韓民國 保存至帳號刪除或解除社群登入連結時
Kakao Corp. Kakao 社群登入 OAuth 識別碼、電子郵件、暱稱 大韓民國 保存至帳號刪除或解除社群登入連結時
Apple Inc. 使用 Apple 登入 OAuth 識別碼、電子郵件(可能為轉寄地址)、姓名 美國 保存至帳號刪除或解除社群登入連結時

付費服務之付款處理及定期扣款委託外部金流服務提供者辦理;該提供者於正式委託時將列入本表。韓國境外使用者之付款得由登記商家(merchant of record)處理,該商家於導入時亦將於此揭露。

我們新增、移除或變更受託處理者時,將更新本表。

關於您透過控制器直接使用之第三方服務(例如用於 TTS/STT 之 Google Cloud/OpenAI/ElevenLabs、您自行經營之 Telegram 機器人、Home Assistant):此等服務係由您自行訂約,並以您自己的憑證呼叫;其並非 Grablo 之受託處理者,其處理行為適用該服務本身之條款及隱私權政策。

9. 跨境傳輸

上列部分受託處理者位於您居住國以外之地區。我們將個人資料傳輸至韓國或歐洲經濟區(EEA)/英國境外時,依據下列方式:

  • 於適用時,依據適足性認定
  • 經歐盟執委會核准之標準契約條款(SCC),並視需要採取補充措施
  • 依韓國 PIPA 第 28 條之 8 規定須取得同意時,就特定傳輸取得您的明示同意

您得拒絕跨境傳輸;於此情形,相關功能(推播通知、社群登入、圖片上傳、P2P 影像)可能無法供您使用。

10. 安全維護措施

依韓國 PIPA 第 29 條及其施行令第 30 條:

  • 管理面: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內部管理計畫、定期員工教育訓練、最小必要存取原則
  • 技術面:密碼以 bcrypt 單向雜湊處理、傳輸過程以 TLS 加密、存取控制、惡意軟體監控、控制器上儲存之憑證以 AES-256 加密
  • 實體面:伺服器設施之門禁管制及上鎖裝置

網際網路傳輸無法達到完全安全;我們無法保證絕對安全,但會採取業界標準之保護措施。

11. 個人資料外洩通知

如發生影響您資料之個人資料外洩事件,我們將於無不當遲延之情形下通知受影響之使用者(依 GDPR 第 33 條至第 34 條或韓國 PIPA 第 34 條規定須於 72 小時內通知者,於 72 小時內通知),並於必要時通報相關監管機關。通知內容將包括受影響之資料類別、發生時間與經過、建議使用者採取之措施、我們的因應措施及聯絡窗口。

12. 兒童隱私

我們依居住地適用下列年齡標準:

  • 大韓民國:未滿 14 歲者,蒐集其資料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PIPA 第 22 條之 2)
  • 美國(COPPA):未滿 13 歲者,我們不會在知情之情況下蒐集其個人資料
  • 歐盟/歐洲經濟區(GDPR 第 8 條):未滿 16 歲者(或相關會員國所定之較低年齡,但不得低於 13 歲),蒐集其資料須經父母同意

如您認為您的子女未經適當同意即向我們提供個人資料,請透過 support@grablo.co 與我們聯絡,我們將立即刪除該資料。

13. 行動 App 權限

依韓國《資訊通信網路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等相關法律》第 22 條之 2:

  • 必要權限:通知(推播傳送)
  • 選擇性權限:相機(拍攝大頭貼)、照片/儲存空間(大頭貼及貼文圖片)、麥克風(與控制器之間的音訊串流)

您得隨時於裝置設定中撤銷選擇性權限;相關功能將隨之停用。

14. Cookie 及類似技術

我們使用 Cookie 進行必要之工作階段管理(登入狀態),並記住使用者偏好設定(語言、主題、已關閉之橫幅)。我們不使用分析或廣告追蹤 Cookie。

您得透過瀏覽器設定管理 Cookie。封鎖必要 Cookie 將限制您使用須登入之功能。

各瀏覽器之設定方式:

  • Edge:設定 > Cookie 和網站權限 > 管理和刪除 Cookie 和網站資料
  • Chrome:設定 > 隱私權和安全性 > Cookie 和其他網站資料
  • Firefox:設定 > 隱私權與安全性 > Cookie 與網站資料
  • Safari:偏好設定 > 隱私權 > 管理網站資料
  • Whale:設定 > 隱私權 > Cookie 和其他網站資料

15. 本政策之修訂

我們得修訂本政策。如有重大變更,我們將於生效日至少 30 日前(非重大變更則為 7 日前),於 Grablo 網站、透過電子郵件或於本服務內通知您。當地法律要求較長之通知期間或特定程序者,從其規定。

16.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及聯絡方式

Grablo Inc.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Young-Min Kim(執行長) 地址:大韓民國大田廣域市西區屯山路 8 號 電子郵件:support@grablo.co 網站:grablo.co

17. 監管機關

韓國居民:

  • 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PIPC):www.pipc.go.kr
  • 個人資訊糾紛調解委員會:1833-6972(www.kopico.go.kr)
  • 韓國網路振興院(KISA)個人資訊侵害申報中心:118(privacy.kisa.or.kr)

歐盟/歐洲經濟區之使用者,請與您所在國家之資料保護主管機關聯絡。


最後更新日期:2026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