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BLO 隱私權政策
生效日期:2026 年 5 月 7 日(原始生效日為 2025 年 8 月 8 日;付款記錄相關條款之修訂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生效)
本政策之目的
我們致力於尊重並保護使用者之隱私權。本隱私權政策(以下稱「本政策」)說明 Grablo Inc. 及其關係企業(以下稱「Grablo」或「我們」)於您使用本服務時,如何蒐集、利用、分享及保護您的個人資料。本政策未另行定義之用語,依我們的服務條款所定之意義解釋。Grablo 係依大韓民國法律設立之公司。
摘要
簡而言之:
- 我們僅蒐集最低限度之個人資料,主要為帳號資料、社群登入資料、您建立之內容,以及運作特定功能所需之資訊
- 我們不會讓您的語音/音訊經過我們的伺服器(TTS/STT 呼叫係由您的控制器使用您自己的金鑰,直接傳送至第三方提供者)
- 我們不會在應用程式資料庫中儲存您的 IP 位址、瀏覽器或裝置指紋
- 我們不使用任何分析或廣告追蹤工具(不使用 Google Analytics、Sentry 或類似工具)
- 我們不會出售您的個人資料
- 我們不會儲存原始付款憑證(信用卡號碼或銀行帳戶號碼);付費服務之款項由外部金流服務提供者處理,我們僅保存最低限度之交易記錄
- 我們遵守韓國《個人資訊保護法》(PIPA),並於適用時遵守歐盟/英國 GDPR 及美國各州隱私法規(CCPA/CPRA 及類似法規)
1. 本政策之適用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 Grablo 服務(以下稱「本服務」)之所有使用者,包括 grablo.co、我們的行動應用程式、Grablo 控制器軟體,以及作品庫與社群服務。您存取或使用本服務,即表示您確認已閱讀本政策。
2. 我們蒐集之個人資料
2.1 您提供之資訊
- 電子郵件地址(必填)
- 姓名(必填)
- 密碼(以帳號密碼註冊者必填;以 bcrypt 單向雜湊方式儲存)
- 社群登入資料(僅限您選擇使用 Google、Naver、Kakao 或 Apple 登入時):經您同意後由該提供者提供之識別碼(externalId)、電子郵件、姓名(或暱稱),以及提供者回傳時之重新整理權杖(refresh token,用於維持您的登入狀態)
- 選填:個人資料大頭貼(由您上傳,最大 5 MB)、行銷訊息同意標記
2.2 您建立之內容
- 專案資料:區塊程式、邏輯、儀表板設定
- 作品庫/社群使用者貼文:標題、說明、附加圖片(封面/縮圖)、留言、按讚、書籤
- 專案分享:您透過電子郵件分享時之收件者電子郵件地址
- 客服諮詢
2.3 僅於使用特定功能時處理之資訊
- 推播權杖(Android 為 FCM,iOS 為 APNs):僅限您安裝行動 App 並允許通知時
- TURN 流量用量:您使用 WebRTC P2P 影像串流時,用於用量管理之累計位元組數(每月重設)
- 用量計數器:已使用之檔案儲存空間/專案數量
- 付款記錄:僅限您購買付費服務時,包括所購買之商品(訂閱方案或付費範本)、金額與幣別、付款時間、付款方式類型、金流服務提供者之交易識別碼與定期扣款識別碼,以及退款/取消記錄。原始付款憑證(信用卡號碼或銀行帳戶號碼)由金流服務提供者處理,Grablo 絕不蒐集或儲存。
2.4 因服務運作而產生之資訊
- 登入工作階段及 Cookie(參見第 14 條):用於維持您的登入狀態並記住偏好設定
- 帳號活動時間記錄(最後登入、密碼變更)
- 使用者偏好設定(語言、主題、最後造訪之專案、我的最愛)
2.5 敏感性資料及生物特徵資料
- 我們不會在伺服器上蒐集特種個人資料(敏感性或生物特徵資料)。
- 若您於控制器上使用 AI 分析功能(人臉辨識、指紋等),登錄資料係於您的控制器本機建立及儲存,不會傳送至 Grablo。
2.6 我們「不」處理之資訊
- 語音/音訊資料:TTS(文字轉語音)及 STT(語音轉文字)呼叫係由您的控制器使用您自己的 API 金鑰,直接傳送至第三方提供者(例如 Google Cloud、OpenAI、ElevenLabs)。音訊絕不經過 Grablo 伺服器,亦不會留存記錄。
- IP 位址、瀏覽器指紋、裝置識別碼:不會儲存於我們的應用程式資料庫。
- 分析/廣告追蹤:不使用 Google Analytics、Sentry 或類似工具。
- 位置資料:不蒐集。
- 原始付款憑證:信用卡號碼及銀行帳戶號碼由外部金流服務提供者處理,Grablo 絕不儲存(參見第 2.3 條「付款記錄」)。
2.7 瀏覽器與控制器之間的通訊
您的瀏覽器與控制器裝置之間的通訊資料不會經過或儲存於 Grablo 伺服器。無法直接連線時,WebRTC P2P 影像可能透過 Cloudflare TURN 中繼;信令(SDP/ICE 中繼資料)則透過我們的 MQTT 代理伺服器交換(參見第 8 條)。
3. 我們蒐集個人資料之方式
- 直接向您蒐集(註冊、編輯個人資料、社群登入、發佈內容、客服諮詢)
- 於您選擇社群登入時,自第三方身分提供者取得(Google/Naver/Kakao/Apple)
- 因服務運作而產生(工作階段、Cookie、偏好設定狀態)
4. 處理之目的及法律依據
| 目的 | GDPR 第 6 條依據 | 韓國 PIPA 依據 |
|---|---|---|
| 帳號之建立及管理;使用者識別;服務提供(專案資料託管、作品庫、推播通知、專案分享) | 履行契約(第 6(1)(b) 條) | PIPA 第 15 條第 1 項第 4 款:契約 |
| 客戶支援、交易相關通訊 | 履行契約(第 6(1)(b) 條) | PIPA 第 15 條第 1 項第 4 款 |
| 服務安全、防止詐欺、防範濫用、解決爭議 | 正當利益(第 6(1)(f) 條)/法定義務(第 6(1)(c) 條) | PIPA 第 15 條第 1 項第 2 款/第 6 款 |
| 遵循法定義務 | 法定義務(第 6(1)(c) 條) | PIPA 第 15 條第 1 項第 2 款 |
| 行銷通訊(電子報、活動邀請) | 同意(第 6(1)(a) 條):另行取得且得隨時撤回 | PIPA 第 15 條第 1 項第 1 款 |
我們不會進行會產生法律效果或類似重大影響之自動化決策,亦不會為行銷目的進行個人剖析。
5. 我們分享個人資料之方式
5.1 我們不出售個人資料
我們不會出售、出租或交易您的個人資料。依《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CPA/CPRA)及美國其他州之類似法律,我們不會為跨情境行為廣告目的「出售」或「分享」個人資料。
5.2 服務提供者(受託處理者)
為運作本服務,我們會與第 8 條所列之第三方受託處理者分享資訊。各受託處理者均依契約負有義務,僅得依我們的指示處理個人資料,並應予以保護。
5.3 依法揭露
於法律、法院命令或主管機關要求時,或為保護權利、安全及財產,我們得揭露個人資料。
5.4 營業移轉
Grablo 如涉及合併、收購、資產出售或類似交易,個人資料得於負有保密義務並遵守適用法律之前提下移轉。
5.5 彙整/去識別化資訊
我們得分享無法識別任何特定個人之彙整或去識別化資訊。
6. 個人資料之保存期間
| 類別 | 保存期間 |
|---|---|
| 帳號資訊 | 保存至帳號刪除時,其後立即刪除 |
| 專案資料及使用者貼文 | 保存至您刪除或關閉帳號時 |
| 推播權杖 | 保存至權杖到期或於登出時取消註冊 |
| 個人資料大頭貼/貼文圖片(Cloudflare R2) | 保存至您刪除相關記錄時 |
| TURN 用量計數器 | 累計;每月於帳號建立之對應日重設 |
| 防範濫用記錄 | 帳號刪除後最長 1 年 |
| 備份副本 | 相關記錄刪除後最長 90 天 |
| 消費者申訴及爭議處理記錄 | 3 年(韓國《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 |
| 契約及撤回要約之記錄 | 5 年(韓國《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 |
| 價款支付及商品/服務供應之記錄 | 5 年(韓國《電子商務等消費者保護法》) |
| 電子金融交易記錄 | 5 年(韓國《電子金融交易法》) |
7. 您的權利
依適用法律(韓國 PIPA、歐盟/英國 GDPR、CCPA/CPRA 及類似法律),您享有下列權利:
- 查閱權:取得我們所持有關於您之個人資料副本
- 更正權:更正不正確或不完整之資料
- 刪除權:刪除您的資料,但法定保存之例外情形除外
- 限制處理權:於特定情形下限制資料之處理
- 拒絕權:對基於正當利益之處理(包括直接行銷)表示拒絕
- 可攜權:以結構化、通用且機器可讀之格式取得您的資料
- 撤回同意:以同意為法律依據者,得隨時撤回(不影響撤回前已進行之處理)
- 不受自動化決策拘束:不受僅基於自動化處理而產生法律效果或類似重大影響之決策拘束(我們目前未進行此類自動化決策)
- 申訴權:得向您居住國之監管機關提出申訴(於韓國為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 PIPC,www.pipc.go.kr)
如欲行使上述權利,請透過 support@grablo.co 與我們聯絡。我們將於適用法律規定之期限內回覆(依韓國 PIPA 一般為 10 日,依 GDPR 為 30 日)。我們得核實您的身分。
8. 我們使用之受託處理者
| 受託處理者 | 目的 | 處理之資料類別 | 國家 | 保存期間 |
|---|---|---|---|---|
| Cloudflare, Inc. | 圖片儲存(R2)及 WebRTC TURN 中繼 | 上傳之圖片(大頭貼、貼文封面);TURN 工作階段中繼資料 | 美國/全球邊緣節點 | R2:保存至記錄刪除時/TURN:處理完畢後不予保存 |
| Google LLC(Firebase) | Android 推播通知(FCM) | 推播權杖、通知中繼資料 | 美國 | 保存至權杖到期或取消註冊時 |
| Apple Inc.(APNs) | iOS 推播通知 | 推播權杖、通知中繼資料 | 美國 | 保存至權杖到期或取消註冊時 |
| Namecheap, Inc.(PrivateEmail) | Grablo 寄出之電子郵件(註冊驗證、密碼重設等) | 收件者地址、郵件內文 | 美國 | 寄送完成後不予保存 |
| Google LLC | Google 社群登入 | OAuth 識別碼、電子郵件、姓名、重新整理權杖 | 美國 | 保存至帳號刪除或解除社群登入連結時 |
| NAVER Corp. | Naver 社群登入 | OAuth 識別碼、電子郵件、姓名 | 大韓民國 | 保存至帳號刪除或解除社群登入連結時 |
| Kakao Corp. | Kakao 社群登入 | OAuth 識別碼、電子郵件、暱稱 | 大韓民國 | 保存至帳號刪除或解除社群登入連結時 |
| Apple Inc. | 使用 Apple 登入 | OAuth 識別碼、電子郵件(可能為轉寄地址)、姓名 | 美國 | 保存至帳號刪除或解除社群登入連結時 |
付費服務之付款處理及定期扣款委託外部金流服務提供者辦理;該提供者於正式委託時將列入本表。韓國境外使用者之付款得由登記商家(merchant of record)處理,該商家於導入時亦將於此揭露。
我們新增、移除或變更受託處理者時,將更新本表。
關於您透過控制器直接使用之第三方服務(例如用於 TTS/STT 之 Google Cloud/OpenAI/ElevenLabs、您自行經營之 Telegram 機器人、Home Assistant):此等服務係由您自行訂約,並以您自己的憑證呼叫;其並非 Grablo 之受託處理者,其處理行為適用該服務本身之條款及隱私權政策。
9. 跨境傳輸
上列部分受託處理者位於您居住國以外之地區。我們將個人資料傳輸至韓國或歐洲經濟區(EEA)/英國境外時,依據下列方式:
- 於適用時,依據適足性認定
- 經歐盟執委會核准之標準契約條款(SCC),並視需要採取補充措施
- 依韓國 PIPA 第 28 條之 8 規定須取得同意時,就特定傳輸取得您的明示同意
您得拒絕跨境傳輸;於此情形,相關功能(推播通知、社群登入、圖片上傳、P2P 影像)可能無法供您使用。
10. 安全維護措施
依韓國 PIPA 第 29 條及其施行令第 30 條:
- 管理面: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內部管理計畫、定期員工教育訓練、最小必要存取原則
- 技術面:密碼以 bcrypt 單向雜湊處理、傳輸過程以 TLS 加密、存取控制、惡意軟體監控、控制器上儲存之憑證以 AES-256 加密
- 實體面:伺服器設施之門禁管制及上鎖裝置
網際網路傳輸無法達到完全安全;我們無法保證絕對安全,但會採取業界標準之保護措施。
11. 個人資料外洩通知
如發生影響您資料之個人資料外洩事件,我們將於無不當遲延之情形下通知受影響之使用者(依 GDPR 第 33 條至第 34 條或韓國 PIPA 第 34 條規定須於 72 小時內通知者,於 72 小時內通知),並於必要時通報相關監管機關。通知內容將包括受影響之資料類別、發生時間與經過、建議使用者採取之措施、我們的因應措施及聯絡窗口。
12. 兒童隱私
我們依居住地適用下列年齡標準:
- 大韓民國:未滿 14 歲者,蒐集其資料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PIPA 第 22 條之 2)
- 美國(COPPA):未滿 13 歲者,我們不會在知情之情況下蒐集其個人資料
- 歐盟/歐洲經濟區(GDPR 第 8 條):未滿 16 歲者(或相關會員國所定之較低年齡,但不得低於 13 歲),蒐集其資料須經父母同意
如您認為您的子女未經適當同意即向我們提供個人資料,請透過 support@grablo.co 與我們聯絡,我們將立即刪除該資料。
13. 行動 App 權限
依韓國《資訊通信網路利用促進及資訊保護等相關法律》第 22 條之 2:
- 必要權限:通知(推播傳送)
- 選擇性權限:相機(拍攝大頭貼)、照片/儲存空間(大頭貼及貼文圖片)、麥克風(與控制器之間的音訊串流)
您得隨時於裝置設定中撤銷選擇性權限;相關功能將隨之停用。
14. Cookie 及類似技術
我們使用 Cookie 進行必要之工作階段管理(登入狀態),並記住使用者偏好設定(語言、主題、已關閉之橫幅)。我們不使用分析或廣告追蹤 Cookie。
您得透過瀏覽器設定管理 Cookie。封鎖必要 Cookie 將限制您使用須登入之功能。
各瀏覽器之設定方式:
- Edge:設定 > Cookie 和網站權限 > 管理和刪除 Cookie 和網站資料
- Chrome:設定 > 隱私權和安全性 > Cookie 和其他網站資料
- Firefox:設定 > 隱私權與安全性 > Cookie 與網站資料
- Safari:偏好設定 > 隱私權 > 管理網站資料
- Whale:設定 > 隱私權 > Cookie 和其他網站資料
15. 本政策之修訂
我們得修訂本政策。如有重大變更,我們將於生效日至少 30 日前(非重大變更則為 7 日前),於 Grablo 網站、透過電子郵件或於本服務內通知您。當地法律要求較長之通知期間或特定程序者,從其規定。
16.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及聯絡方式
Grablo Inc.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Young-Min Kim(執行長) 地址:大韓民國大田廣域市西區屯山路 8 號 電子郵件:support@grablo.co 網站:grablo.co
17. 監管機關
韓國居民:
- 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PIPC):www.pipc.go.kr
- 個人資訊糾紛調解委員會:1833-6972(www.kopico.go.kr)
- 韓國網路振興院(KISA)個人資訊侵害申報中心:118(privacy.kisa.or.kr)
歐盟/歐洲經濟區之使用者,請與您所在國家之資料保護主管機關聯絡。
最後更新日期:2026 年 5 月 7 日